民国2年(1913年),改霸州为霸县。民国3年(1914年),东安县改为安次县。民国4年(1915年),保定县改称新镇县,境域属直隶省京兆特别区(治宛平,辖三河、香河、安次、永清、霸县、固安、大兴、宛平、武清等20县)及直隶省津海道(驻天津,辖文安、大城、新镇等32县)。
民国17年(1928年),直隶省改为河北省,境域直属河北省。
民国25年(1936年),日本侵略军强占热河察北,华北危急,河北省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区。次年,廊坊多数县属河北省冀中第五、第六行政督察署。抗日战争爆发后,廊坊境域被日军占领,共产党在敌后进行游击战争。民国27年(1938年)后,中共冀中区委员会成立,时境域各县相继建立了敌后抗日民主政权。此后,境域各县隶属不一,且多变。中共抗日民主政权、日伪政权、国民党政权并立,相互交错,变化频繁。
境域各县中共领导的民主政权隶属建置变化。民国28年(1939年),文安县、新镇县合并,组成文新县,属冀中第五分区。民国30年(1941年),大城县属冀中第九分区;文新县、**联合县、第二联合县、第三联合县四县属第十一分区。民国31年(1942年),改属冀中第十分区。蓟(县)宝(坻)三(河)、平(谷)三(河)密(云)联合县及香(河)武(清)宝(坻)和通(县)三(河)香(河)联合县隶属晋察冀边区第十三行政督察署,次年底,属冀热辽区行署**专署;民国34年(1945年)1月,属冀热辽区行署第十四专署;民国35年(1946年)1月,属冀东区行署第十四专署,9月属河北省通县专署。民国34年(1945年),大城县、文安县、新镇县、胜芳市属冀中第九专区,固安县、永清县、安次县、霸县等属冀中第十专区。民国35年(1946年),大城县、文安县、新镇县、胜芳市、青县、任邱县等15县(市)属冀中区第八专区;霸县、固安、永清、安次、大兴、宛平等12县属冀中区第十专区;三河、香河二县隶属未更。民国36年(1947年),文安县、新镇县合并为文新县,胜芳市和霸县合并为胜霸县,新城县与固安县合并为新固县,隶属不变。民国37年(1948年)11月,新固县分开,恢复新城、固安两县建制。12月,胜霸县分开,恢复胜芳市和霸县建制。时冀中行政公署属华北人民政府,下设四个专区。1949年3月,新雄县归并文新县,复名文安县,仍属冀中区第八专区。安次县、永清县、固安县、霸县、武清县、容城县、雄县、大兴县、新城县、胜芳市属冀中第十专区。
冀中军区
(未完待续)
节选自廊坊市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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